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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 私奔(11)(第2页)

没过一会儿,易思违已经和狗混熟了。他进门来,它也跟着进来。

莫乌莉很少做家务,不习惯拿刀,切东西也磕磕绊绊。易思违从身后来,温温柔柔地接过刀,把还活着的鱼大卸八块。

易思违很擅长处理跟血和肉有关的事。

她把狗的饭放到地上,让叫“易思违”的狗大快朵颐。莫乌莉说:“网上很多人说比格犬淘气,但是,其实只是没有照顾好而已。运动量不够,主人的关心不够,捣乱只是狗发泄的方式。但网上的人只知道怪狗,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。”

他他把食材切好,打包,装进她的冰箱:“他们一开始就不该选这个品种。”

莫乌莉的冰箱里空荡荡的,凉丝丝的低温在脸上浮动。

她笑着,从他身后出现,把冰箱门关上:“是的。”

米饭还在蒸。剩下的工作,莫乌莉可以自己做。生鱼片而已,鱼肉都处理过,这还是很简单的。她直接用手捏着生的鱼肉起来,送到易思违嘴边。他吃下去,不管她递来的是什么。

莫乌莉沉静地问:“好吃吗?”

他颔首。

她没有把手拿开,美甲已经卸掉了。他开始吻她的手指。

直到离开,易思违都没吃上饭。医院来电话,他很快又赶过去了。

湿冷的季节是最漫长的,冬天与春天融在一起。

在医院工作,午休时间很难准点吃饭。假如去食堂,多半要中途撂盘子走人,就算在楼上吃盒饭,经常一打开就要工作。易思违经常饿着去工作,他也习惯了。

莫乌莉看了一眼时间,拿上手提包,独自出门了。

警察赶到是天黑以前。

从高档公寓进来,穿过前厅,就能看到一滩鲜血。血曲折地蜿蜒着,往室内去。在通往内院的路上,大理石地板洁白无瑕,与乌红色的血液形成鲜明对比。周聿澍趴在地上,脸朝左侧,手向前伸,死不瞑目。

伤口在后脑勺上,凶器被丢弃在一侧,是他中学在加拿大参加滑雪比赛得到的奖杯。

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死者的前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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