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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人皱了皱眉:“有点贵啊,别家都卖十四文。”
“我这肉好,没肥的,都是瘦肉,给孩子吃最好了。”五特学着记忆里小贩的样子,说着早就想好的话——他扫描过鹿肉,脂肪含量低,蛋白质高,确实适合孩子吃。
妇人犹豫了一下,看了看袋子里的鹿肉,又看了看他瘦小的样子,最终点了点头:“行,给我称两斤,要是不好吃,下次我可不买了。”
五特赶紧点头,从布袋子里掏出二冬留下的小秤(是大冬以前用过的,有点旧,却还能用),小心翼翼地称了两斤,递给妇人。妇人付了三十文钱,铜钱放在手里沉甸甸的,带着金属的凉意。
有了第一个顾客,后面的生意就好做了。鹿肉新鲜,价格公道,不到一个时辰,袋子里的鹿肉就卖得差不多了,只剩下最后一小块。五特正准备收摊,一个穿着长衫的男人走过来,问:“剩下的鹿肉多少钱?我全要了。”
“这是最后一块,大概半斤,您给七文钱就行。”五特说。
男人爽快地付了钱,接过鹿肉,看了他一眼,问:“小孩,这鹿肉真是你自己打的?”
五特心里咯噔一下,赶紧说:“是……是我捡的,别人打的,死在山上了,我就拖回来卖了。”
男人笑了笑,没再多问,转身走了。五特松了口气,赶紧把钱收起来,数了数——一共二百一十文,比他预想的多。
接下来就是采购。他先去了粮铺,买了一袋十斤的米,花了五十文;然后去了杂货铺,在堆得半人高的铁器和陶器中间,找到了一口粗糙的青铜锅——锅底带着没打磨干净的铜锈,边缘还有几道浅浅的锤痕,一看就是手工打的,却比裂了缝的陶罐强太多,花了三十文;再买了一床薄被子(是粗麻布做的,里面塞的是芦花,却比草堆暖和),花了二十文;最后,他想起答应三冬的糖,买了两块硬块糖,花了五文。
算下来,一共花了一百零五文,还剩下一百零五文。五特把钱小心地揣在怀里,又摸了摸——铜钱是青铜做的,软软的,用指甲掐一下都能留下印子,连这口粗糙的青铜锅都带着“软”的质感,别说做刀了,连块好用的工具都做不了。
“这金属也太差劲了。”五特忍不住吐槽,“阿姆洛坦星的青铜都比这硬,更别说铬了。”他想起自己的灵智核——纯铬的,坚硬又耐用,可现在别说铬了,连块像样的铁都没有,连口规整的青铜锅都找不到。
离开集市,五特没有直接回家,而是绕了条远路——他想看看路上有没有铁矿。二冬的记忆里,山里有“黑石头”,能烧火,不知道是不是铁矿。他启动灵智核的扫描功能,对着路边的石头扫了一圈——都是普通的花岗岩、石灰岩,没有铁矿的信号。
“看来铁矿不好找啊。”五特有点失望,正准备继续走,突然听到草丛里传来“簌簌”的声音。他停下来,慢慢走过去,拨开草丛——里面有一只小兔子,浑身雪白,只有耳朵尖是粉色的,正缩在草丛里发抖。
“小兔子?”五特眼睛一亮。他想起三冬的记忆里,以前大冬给她抓过小兔子,可惜后来饿死了。他慢慢蹲下来,伸出手——小兔子吓得缩成一团,却没跑。五特轻轻抓住它的耳朵,把它抱了起来:“跟我回家吧,先养着,等三冬高兴高兴,要是没吃的了,再……”
说到一半,他停住了——灵智核里突然闪过开福的影子,开福以前总说“机器人要保护小动物”,虽然他现在是人类,可这个念头还是挥之不去。“算了,先养着吧,总能找到吃的。”五特把小兔子揣进怀里,用布袋子裹住,免得它着凉。
路上的风有点大,五特把怀里的小兔子抱得更紧了。他一边走,一边想起了启明——那个为了救他,和铬甲王战斗到最后一刻的老机器人。启明的身体被铬甲王打碎了,可他把自己的记忆、阿姆洛坦星的资料,都装进了五特的灵智核里。
“启明老前辈,”五特在心里轻声说,“要是您还在,肯定能想到办法弄到铁,弄到铬,对吧?您以前总说,只要有初心,就没有办不成的事。”
他想起自己的愿望——弄一个全金属铬的变身机器人,把启明的记忆复制进去,让启明“复活”;还要找到开福的灵智核(开福在战争里被打散了,五特一直相信他还活着),也给开福弄一个新身体。可现在,别说铬了,连铁都没有,连口像样的青铜锅都得凑活,这个愿望好像遥不可及。
“不过没关系,”五特握紧了拳头,“以前在宇宙里飘了那么久,我都没放弃,现在有了身体,有了三冬,有了家,更不能放弃。慢慢来,先弄到铁,再找铬矿,总有一天,我能让您和开福都回来,能让阿姆洛坦星的故事,让星辰花的初心,一直传下去。”
怀里的小兔子动了动,好像在回应他。五特低头笑了笑,加快了脚步——家里还有三冬在等着,等着他带回去的糖,等着他带回去的新被子,等着他拎回来的那口粗糙却能煮热饭的青铜锅。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《重生在横店》作者:研研夏日文案【一】前世,李子西家住影视城,从小客串各种角色。今生,醒来后发现自己变成电影学院大四学生。【二】从此开始小丫鬟,女配角,女主角的晋级之路。晋级途中收获一枚有颜值又有唱功的忠犬。某次录节目中,节目组要求嘉宾拿手机随机打一个电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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